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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分享:如何学英语有效?

2015-07-17来源: 互联网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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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美学习、生活的几年,既学到了很多东西,也因中西方文化冲突,长了不少教训。现在贡献出来,与国内的朋友们分享。希望各位今后在和外国人(英语是母语)交往中更富有成效;也使那些为学好英语而苦恼的朋友少走一些弯路,更快、更好的学好、用好英语。

中国人在学习英语上花的时间最长,效果也最差。这和学习和应用英语方面存在重大误区有关,一是长期的“填鸭式的”教育方法,使很多人认为学英语是为了考试,其英语实际水平可想而知;二是误认为英语不过是由“发音、语法、句子和词汇”组成的。认为只要学习“发音、语法、句子和词汇”就能学好英语。事实上,如果以达到有效交流为目的,比英语的发音、语法、句子最重要的部分,但被国内学习和使用英语的人忽略的是:表达语言所应用的、符合英语文化和习俗的正确方式、方法和内容。

首先,让我们一同探讨目的问题。没有目标的船只永远在海上漂流。学习英语的目的多种多样,但学口语的目的,只有一个:为了能与Native English speakers进行“有效的交流”,即工作中能与Native speakers 建立、保持和发展良好的工作关系;或生活中结交几个native speaker 的朋友,能够彼此交流感情、相互鼓励和帮助。

而不是为了和同胞交流,也不是为了能和“老外”说上几句诸如:How are you? I am fine,thanks. My English is poor. Bye-bye. 等幼儿园英语而转身离去,搞的“老外”一头露水,找不着北。(国内很多学英语的朋友,就好像一个苦苦练了10年武功的大侠,“十年磨一剑,双刃未曾试”,终于有一天有机会面对敌人时,唯一想到的招式就是:逃命!)

更不是为了“为了说英语”而浪费时间的、没话找话的和老外闲聊---分手几分钟后,别人就再也不想和你交往、也根本记不住你是何方神圣了。

在中国,可怜的老外们,大多饱经那些被问了上千遍雷同的、无聊的、毫无创意的、有时Chinglish 式的问题的摧残和蹂躏,比如,Are you an American? Do you like China? 之类的。我发现,有的人竟洋洋得意地说:我英语口语就很好啊,好到能和老外聊几句天儿。

Come on! Give me a break!

英语学到这程度,那由中国式的、复杂的句子结构、严谨的语法和庞大的词汇构成的英语能力,只不过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 ,因为那不叫“交流”,也根本不值得花这么多时间学习英语口语。

新加坡的一个人,前一段时间出了本书,叫“亚洲会思考吗”,说亚洲国家,包括日本、韩国在内,除了会模仿,不具有创新(Innovation)的能力,很难真正意义上和欧美竞争。但愿不要被他不幸言中了。

我在去美国留学前,自认为英文水平还可以:毕竟学了那么多年,自己也下了许多功夫,且上了不少培训班---从普通的到最高档次的,里里外外花费了上万元。应付各种考试包括留学考试,也算是一路过关斩将。但是,到了美国后,刻骨铭心地学到了一个词“Chinglish” ---中国式的英语”:用英语和自己同胞交流时还可以应付,但是和"英语是母语"的同学、教授和其他人士进行交流时,一涉及到实质问题,双方谁也听不懂谁!至少有半年的时间痛苦异常!霎时间自己失去了交流的能力,多年建立起来的信心和信念,像是一下要被摧毁了。

他们What’s up?What’s new?的说法到能应付,谈谈天气什么的也没问题。但是,就是觉得很难和他们去沟通,哪怕只是认认真真地谈谈。在国内,我很容易和大多数人成为朋友,自己也一直引以自豪,因为你诚心地对待别人,别人通常也已会真心的待你,否则你下次对他“敬而远之”就是了。可在美国开始的时候,怎么就那么费劲?!诚心不起作用了?

是自己的语音、语调问题吗?不是!如果你有机会领教一下印度人的英语,你或许还会为中国人的发音多少感到自豪呢。我有个印度同学叫Abe,直到毕业我才听懂他大部分话的意思! 但是,印度人“可怕的”发音,丝毫不影响他们和美国人流利、有效的交流!

是语法和句子的原因吗?也不是!我有幸在美国的大学里,结识了一位来自中国的、才华横溢的美国籍教授,年近40岁时因为杰出的数学才能,移民到了的美国。发音就别提了,他讲英文时,你还能轻而易举地挑出很多语法和句子错误,但这丝毫也没阻碍他在美国生活近二十年,用英语给美国人上数学和工商管理课,并且取得成功。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在国外生活几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如果以达到“有效交流”为目的,英语的发音、语法、句子绝对没有国内的各种人士强调的那么重要,而被国内学英语的人士忽略的、也恰恰是最重要的部分是:表达语言所应用的、符合英语文化和习俗的正确方式、方法和内容。

语言是其文化和习俗的载体、沉淀,虽然人类的各种文化多少有相通的一面,但是更多的是其特殊的一面。而西方文化有着与中华文化截然相反的一面。例如,她崇尚“积极进取”positive or ambition的态度,和中国人“谦虚、艺术”的处事、说话原则,经常发生“冲突”,构成对有效交流的妨碍。这就是所谓的“文化冲突、差异”。

因此,那种用本国文化和习俗去套用英文的学习方法和应用方法,加之学了太多得“没用的、很多讲母语的人都不曾用的甚至、不曾听说过的词,和过时的词、句,听不懂真正的英语和不能和“英语为母语的人士”交流就毫不奇怪了!

我们认为,所有学习英语的策略和技巧大致可以分为二类。一类是需要你自己安下心来,花费时间去反复记忆 ---记忆那些自己和别人总结、归纳的知识。这部分工作,没有人能替代你,无论是怎样的天才!(因为吃鱼有利于智力和记忆力,有人求教马克×吐温,问吃多少管用。马克×吐温答道:看来您至少要吃两头鲸鱼!)但是,如果只是埋头苦学,就能学好英语的话,那中国人的英语水平,理论上应当是顶尖的了,事实却正好相反。(在国外学习,深深感到:大概是因为长期训练的结果,记忆和背诵能力,尤其是记忆、背诵那些不理解的东西,是咱们中国人的强项;但实际应用和创新能力,总体来讲是我们的弱项。)

因此,另一类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有效的运用英语以达到交流目的”的经验和技巧。中国人勇于理论而逊于实践(为读书而读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尊”)。因为应用技巧很强,这部分技能被国内学英语的人士长期忽略。或是因为接触Native speakers有限,难以得到“真经”,或是因为学英语追求“高、大、全式”英语的嗜好和国人好面子的心理, 使大多数人乐于采用传统的、也是最安全的的学习方法:对句子、语法和词汇的执著偏爱,甚于使用英语和Native speakers交流。其实,语言只是一种工具,除非你以此作为职业,否则它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也没有任何用处,如果它不能为“交流目的”而服务的话。

读书和自学对提高英语有帮助。但书的缺点,和自学一样,没有反馈,没有双向的交流。理论上知道的事,实际做起来是不一样的。尤其是语言,遵循“用进废退”的原理。掌握这部分的最有效方法是:创造条件和机会,同英语为母语或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学习和交流。

Practice, practice and practice!

研究表明,人在交谈时,80%的信息来自身体语言(body language)、语音(intonation)and 语调(tone)。此外,对交流有效性的影响,还包括双方交流的意向、谈话的内容、对英语文化的理解和有效运用等诸多因素,而绝不仅仅是句子、语法和词汇。

因此,常常能见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一个只有五、六千词汇的秘书、助理,能用英语同“老外”流利的交流,而一些有号称三、五万词汇量的、手持六级英语证书的硕士、博士,学了十年、二十几年的英语,面对英语为母语的人,除了最简单的几句不痛不痒的所谓的对话,有多少人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呢?更不用说用English而非Chinglish表达自己的思想了。

Chinglish则是指: 用汉语文化、思维和习惯等去套用“英语文化”,其结果是所学到的、所谓的“流利的英语”仅限于和同胞交流,和“英语为母语的人士”交流时,双方因“文化差异”在语言表达上的体现,无法相互理解和沟通!

不去了解和学习英语国家文化在交流、沟通运用上的体现,而只是套用本国的文化和习俗,往往是造成交流障碍的原因。其后果和损害,远远大于因为发音、语法和句子的缺陷而造成的损害。因为发音、语法和句子暂时不好,每个人都会表示理解,因为毕竟英语不是你的母语,可以慢慢提高。但因为“文化冲突”造成的人格、品行上的误解,甚至有可能起到和你要达到的目的相反的结果,毁掉了宝贵的发展机会!在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如果考虑到年龄、职业发展轨迹、客观环境和条件等因素,人生真正的属于你的机会只有二、三次而已!

举个例子来说明文化冲突:西方人在交谈中讲究“eye contact”,交谈的双方要注视对方的双眼,中国人对于“自己的两眼直视对方的两眼”的看法多半是: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别人不太礼貌。但西方人士却认为:说话的一方“两眼直视”表示自己的诚意和坦白的胸怀,听话的一方“两眼直视”表示了自己对话题的兴趣和对于对方的尊重。

因此,西方人在见面时,配合着“eye contact”的,是自信的微笑(无论内心中怎么想)、有力的握手(礼节性的碰碰手,英语中称为“死鱼” shaking a dead fish)和正面思考型(positive thinking)的谈话,会使人产生和你继续交往的意愿。相反,如果是躲躲闪闪的目光(有的人更是因为想英文词句,而抓耳挠腮、呲牙咧嘴或上翻白眼)、木然的表情(称:喜怒不行于色)和消极的谈话内容,无论你的语法、发音和句子多么纯正和优秀也让别人"敬而远之"。察己知人,你愿意和一个同你根本就格格不入的人交往吗?!

再举个例子,同样是“追求财富”,中西方的流行做法和观念截然不同。西方人,尤其是北美人,推崇企业家精神: 那些靠自己的才能和努力而不是裙带关系和屈服于权贵白手起家的人。他们抛弃自己本可能的安逸生活,去冒险、创业、拼搏(比如我Henry,哈!),并充分运用现代商务运作手段:市场调查、产品研发、广告和营销、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使自己的产品、服务为社会所接受和喜欢,最终双赢。企业家,是西方民众心目中无可置疑的英雄!可以说,对企业家精神的推崇和追求,是美国能够在开国仅200多年就傲视群雄,硬是把当年号称“日不落帝国”的宗主国大英帝国,变成了今天的跟班小伙计。

中国很多人则不然,心里爱财,又羡慕企业家的财富和影响,嘴上却称钱为“铜臭”、称所有的企业家都为奸商---无商不奸,对正当的商业行为,比如合理的广告,都逆反到嗤之以鼻、做不屑一顾状。岂不知民族的兴旺和企业家精神息息相关?美国商界有句名言:好的产品不做广告,就好像你只是躲在黑暗里,向你喜欢的异性眨眼一样。

在西方,企业家精神还是一道“自由社会”的屏障。美国以清教主义(Puritanism)立国.1620年,距李自成先生的百万农民大军,大肆劫掠北京尚有24年,一批清教徒为免遭宗教迫害,寻求自由,从英国的Southampton乘坐 The Mayflower 号,抵达美国东海岸,被称为Pilgrim Father。清教徒认为:贫穷(Poverty)和懒惰(Laziness)同样是一种罪恶。人应该、也可以通过自我奋斗,取得成功,包括财务上的自由。老美说:“取得自由的唯一手段是辛勤的工作,或者有一个有钱的爸爸。”哈,哈。对不起,后半句是Henry我自己加上的!明智的人,是不会把太多的钱留给子孙的:如果子孙们有本事,自己会挣到的足够的钱的;没本事,留下多少钱也不够挥霍的,反而害了他们。而中国人明知“富不过三代”的道理,还是情愿把所有的财产和事业,留给子孙,Sigh!西方人认为,一个有教养的绅士,有责任和义务,以自己的财富和本领,回馈社会,而不是贪得无厌、无止境地索取。国外有些社区不太欢迎中国人,不是因为种族歧视,而是因为很多国人缺乏这种“回馈社会”的精神。美国的院校,每年能收到大量的公司和私人捐款。我所在的美国商学院的教学主楼,是一对老夫妇1998年捐献500万美元建成的。

由此想到,曾几何时,国内视个人主义如洪水猛兽。把Individualism翻译成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作为一个贬义词或禁忌词,一直沿用到现在。事实上,在西方Individualism是个褒义词,而自私自利英文用:selfish一词。在双赢(win-win)理念风靡的西方社会,为追求企业和个人利益的最大化(Maximum value ),人们认为:自私自利的人都是短视的人,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最大利益。大名鼎鼎的恩龙(Enron),美国企业的一面旗帜,因造假舞弊而失信于公众,导致副总裁自杀,高层主管们被刑诉。庞大帝国,霎时灰飞烟灭,成为天下笑柄!有朋友说,中国也已经从"黑猫、白猫,只要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时代,进入到"黑鼠、白鼠,只要不被抓住就是好老鼠〃的时代!但愿这不是事实,我的祖国!

“大厦千顷,眠七尺之躯;珍馐百味,不过一饱”。Henry我认为:人生区区百年,如匆匆过客。一方面要珍惜时光,奋力向前,尽可能感受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和冷暖,不枉活此生;另一方面,认清财富的本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作金钱的主人而非奴隶,善用财富,利人利己!

一个民族的语言,是她特有文化的载体和沉淀,也是她传统的积累。而传统力量是如此的强大,本民族的文化的影响又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于到我到美国两年以后,在和老外聊天时,常常几乎忍不住还要问一些早已知道不该问的“禁忌问题”。

比如,How old are you? 在国内多么平常的问题,尤其是熟悉了以后,问问年龄,彼此称兄道弟,或姐妹相称,再自然不过了;喊句“老张、老李”什么的,尽管不老,被喊者心里也高兴。

中华文化,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怀旧情结,沉迷于过去---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祖先太出色、太优秀了的缘故吧。“历史悠久、百年老店”之类的,都是吸引人的亮点。我们崇尚“老”,老,似乎是大智大慧、权威的代名词。但在北美,却有着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截然相反的理念。新的、年轻的才是生命和活力的象征(symbol),人们崇尚年轻(worship youth);老的、旧的是死亡、落伍的象征。所以,年龄在北美是个非常忌讳(taboo)的问题,即使是朋友之间。如果你想让“英语为母语的人士”讨厌你,尤其是女士讨厌的,请大胆地问她年龄好了(They say: You are a pain in the neck.)。北美的很多人,特别怕过40岁生日。似乎过了40岁,就到了将要被社会抛弃的年龄。You cannot teach an old dog new tricks. She is no spring chicken 是北美常用俚语。

所以,在和“老外”交往中,千万别暗示她/他的年龄,即使你不小心知道了。西方人有句幽默,称“永葆青春的唯一秘诀是:谎报年龄!”(老外提倡幽默,称为Positive thinking、positive attitude ,我在其它文章中有论述。但用英语和老外开玩笑,一定要小心,毕竟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不过,我自己有一个真实的、美国人的玩笑:美国人的确很自信,我曾被美国乞丐在大街上理直气壮地拦住要钱:One dollar for pizza!声音圆润而洪亮。猛然一听,我还真以为我欠他钱呢!等搬到纽约市后,又有很多次被乞丐拦住问:Do you have five dollars?谁让纽约市的生活费那么昂贵呢?) 。

其实,平心而论,年龄又有什么关系呢?很多人,号称活了几十年,不过是庸庸碌碌、苟延残喘、活了一天而重复了几万次而已。君不闻:有的人20岁就死了,可到了70岁才被埋藏!年龄真的那么重要吗?

在北美,无论加拿大还是美国,根据其劳动法(Labor Law)规定:雇主在招聘中,不允许问及应聘者的年龄、婚姻状况、性别、种族和宗教信仰的,上述原因也不得成为不予雇用的理由,否则就构成违法。轻则失去来自政府的采购合同,重则诉诸法律。所以,如果别人问你:How old are you?你可以这样回答:I’m too young to retire, but I’m old enough to know better than to answer a question like that. 这就是老美所说的:Be tough!

国内的招聘广告上常见:“要求25岁以下,未婚”。诸位恕我愚钝,但我就是弄不明白:除了招聘尼姑、和尚及老道,什么工作和“婚否”有关?又有什么工作非要25、30岁以下不可!

西方的那些真正的好东西,咱们怎么就学不到呢?!很多理念,包括她对个体的尊重、对自由、财富和幸福的向往和不懈的追求,确实值得我们思考。你也会发现,这些理念,都会在英语交流中得到充分的反映,我们的培训自然也会涉及到这些。

所以,想提高英语的朋友,除了多听原版、多看现代原著,能找个老外练练口语最好(还能交流思想。语言只是一种工具,它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否则,上一个好一点的培训班也不错。交流的需要,产生学习的动机和兴趣。只顾一味的自己埋头学,或是永远“苦海无边”,或是学到的只是哑巴英语和Chinglish。多和Native speakers,或在国外学习生活过的人士交流,对提高英语,尤其是口语帮助很大。否则,你费时、费力和费钱所学到的“屠龙之术”,只是限于用于和同胞进行“中国式英语”交流。很多中国人学习英语,所付出的冤枉代价和所走的冤枉路,你一定要去重复吗?!

〓关于背单词的一点个人体会〓

关于背单词的一点个人体会

自从我贴过那个名为“我的偏方背单词”的帖子之后,很多朋友表示效果不错,并且纷纷要求我尽快写出下文。我也确实很想在单词方面尽量帮助各位,但又觉得那样一贴一贴的太浪费时间空间,因此想把这些东西归在一起,一并写出。我花了一个双休日的时间,整理了一下我脑子里印象比较深刻的单词,短语以及一些例句,还有我以前的一些学习笔记,把相关内容做了一下整理,写出了我关于背单词的一些个人体会,以及我认为大家有可能在背单词方面存在的一些误区,并且提出了我个人的一些见解。当然,以下都是我个人的一面之辞,必然有许多偏颇以及不足之处,大家尽可斥之。

同时,我也在文中穿插讲解了一些单词以及一些有关知识,我都用粗体字标出来了。如果能对大家有些许帮助,我将非常高兴。

首先,我想说的是,我个人是极其反对以孤立地背单词作为学习英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讲,这并不是正确的学习方法。有些人每天花大量的时间翻来覆去地背单词,如果把这些时间都拿来看电影,那么一个月下来将能在听力方面有长足的进步,如果把这些时间都拿来与老外练口语,那么一个月下来口语必定非常流利。更为可惜和遗憾的是,很多人每天花相当的时间来研究各种背单词的方法,或者研究用哪本单词书比较好,这是多么大的时间浪费啊~!!

当然,为了某种目的,比如应付考试,背单词是必要的。但是对于相当一部分目的为“我要学好英语”的人来说,花大量时间来背单词是不可取的。这就涉及到我想讲的一个概念:“考试词汇量”。什么叫考试词汇量呢?就是说,比如我五月份要参加一个英语考试,因此我四月份突击背了大量单词,达到了5000左右的词汇量,但是考完试之后我再也不会去背这些单词,因此六月份时我再看我的词汇量,就只有1000左右了。因此,那所谓的5000词汇量,并不是我真实的词汇量,而只不过是我为了通过考试而临时建立起来的“考试词汇量”而已。考试词汇量有没有用呢?有!但是用的时候非常少。我个人认为,只有在很少的考试中才需要这样的考试词汇量。第一,高考。高考要求大概800-1500词汇量,如果不掌握这些单词,那么很多单选题无法做,很多阅读题也受影响。其次是六级,(注意四级其实并不需要大量背单词,只要语法学得扎实,当然想考优秀肯定要有相当的词汇量)六级考试有大量的词汇题,并且阅读中用了大量的六级词汇。还有就是TOEFL和GRE。而其余的绝大多数考试,包括IELTS在内,我个人认为都是不需要靠背单词来复习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拿IELTS为例吧,口语就不说了,写作。相信大家写作文时用的一般都是自己比较熟练掌握的单词,很少人会用从临考前突击背的单词来写作文吧?听力要求的词汇量很低,应该不会有多少人将听力成绩不好的原因归结为词汇量不够吧。至于阅读,阅读中生词实在太多,而且很多非常冷僻的专有名词,这些词无论你拿什么词汇书来背,应该都很少机会能够背到。而且更重要的是,对这些难词的不理解,不会对解题造成障碍。阅读是绝对不会考难词释义这样的题目的,也不会对一句有大量十个字母以上单词组成的句子考T/F/NG题,因此大家尽可放宽心,为了考IELTS而大量背单词是不值得的。

在这里我想插一句,个人真正的词汇量是不应该被考试所左右的,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测试自己的词汇量,都是一个比较接近的数字,这样才是自己真实的词汇量。拿我来说吧,我刚考完四级,词汇量是5500多一点,我并没有为了准备六级而大量背单词,六级考完我是6000左右,半年后有考GRE的打算,在背红宝书之前我测了一下,大概是7000上下(最后我放弃了,没有考GRE),最近这半年词汇量一直在7000-8000之间,刚刚写文章之前又专门测了一下,“7860”。因此我觉得,我真实的词汇量大概就是7000多,而这两年之所以会有一点点的增长,应该归结于我平时大量地看电影,以及大量的外文原版小说。

下面,我想结合单词的讲解,谈谈我个人对于背单词时存在的误区的一点体会。

首先,有些人背单词时过于依赖中文释义。或者说,背单词的过程就是把英文单词在脑海里翻译成汉语的过程。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
1. The tiger is dangerous.
2. The tiger is in danger.
这两句话究竟哪个对呢?从语法角度来说,两个都对。但是这两句话的意思完全不一样,而且从很多书上查不到两者中文意思的区别,说起来都是“危险”。但第一句中的危险,表达的意思是说老虎是非常凶猛的动物,会吃人,因此对于人类来说,老虎非常“危险”。而第二句的意思是说,这个老虎碰到了一个更加凶猛的家伙,眼看就要被那个家伙吃掉了,我们说这个老虎的处境现在非常“危险”。因此我们常用来形容人的处境。这里再补充一个短语,能够精确表达“危在旦夕”的意思,叫做"be at stake"。

上面这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了英文中很多意义上的微妙差别很难用中文解释。再讲一个小笑话吧,比如说intimate这个词,意思是亲密的。一个女生和她要好的朋友另一个女生,手牵着手逛商场,遇到两个美国人,一个女生就对他们介绍自己的同伴,说“She is my intimate friend.”你猜这两个美国人什么反应?肯定是瞪圆了眼睛,注视这两个女生长达数分钟之久,露出非常惊诧并且疑惑不解的眼神,为什么呢,因为intimate这个词,在这种用法下表达的是男女之间的亲密,指一男一女已经有了性关系所达到的亲密程度。这里自然就闹笑话了。

过分依赖中文释义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无法精确表现近义词的之间的区别。请看下面一组词:
dangerous
perilous
high-risk
hazardous
precarious
翻译成汉语都叫“危险的”,那么如果我是一名教师,我说“My job is ***.” 应该用上面的哪个词呢?high-risk ? 绝对不行,high-risk叫做“高危的”,比如说我是在摩天大楼外面擦玻璃的工人,一不小心掉下来就会翘辫子的,那么这样的职业才叫high-risk。我作为教师,我的工作只可能是hazardous,这表示的意思是,我站在讲台上,每天会吸入大量粉尘,长期这样会危害我的健康,这样叫做hazardous,意思是“潜在的危险”。如果我想表达下面的语境:我是一个教初中数学的老师,而我所在的学校又请来了十个专门教初中的数学老师,我一不留神就会被竞争下岗,这要用哪个词呢?正确的答案是precarious,对了,precarious就是“(地位,状态,情况)岌岌可危的”。因此,只有在不同的语境下,才能正确地区别近义词。

再看这一组词
journey
trek
excursion
expedition
这几个词翻译过来又都叫“旅行”,怎么区分呢?journey指的是长途旅行,也可以表达抽象的概念“历程”,比如Life is a journey. trek表示跋山涉水的旅途,大家都知道有一部很著名的电影《star trek》,翻译过来就叫做星际旅行。excursion是指被安排好的旅途,可以用在教授出国做短期考察的时候。expedition是指的是非常危险的长途旅行,比如说一队人去南极,就可以用这个词。那么我们现在的旅行一般是什么样的呢,一般都是跟个团,由导游带着,一会到这儿,一会参观那儿,那么这样的旅行叫什么呢?叫package tour !大家注意expedition这个词,它的词根是ped,是脚,而有一个词头叫“cent-”,是一百的意思,那么一百只脚是什么呢?对了!就是我们常说的百足之虫----蜈蚣“centipede”。

好,大家再看下面这两个短语
keep sb in custody
keep sb in quarantine
翻译过来都叫“把某人隔离”,但是意思完全不同。如果他犯了什么事,要关起来,术语叫“拘留”,用custody。那么quarantine怎么用呢?眼下不是SARS盛行么,如果谁有了什么症状,或者疑似,就要隔离,这就叫quarantine。再给大家补充两个稍微难一点的词汇吧,非洲经常会搞出一种事情叫“种族隔离”,英文怎么说呢?叫apartheid,这是英国人的说法。美国人叫segregation。

喜欢体育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这几个词
match
contest
race
这几词都叫比赛,但有很大的区别,match是说有双方参与,并且双方对打的比赛,比如橄榄球比赛叫football match,contest是指有评委的比赛,比如跳水,这种比赛好象中国人往往比较吃亏是吧。race是竞速比赛,象跑步,还有赛车。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字面意思一样,但是潜在的内涵完全不同的单词,比如
enormous
immense
这两个单词都叫“大”,但是它用来修饰的东西完全不同。enormous形容影响大,是抽象概念,immense形容尺寸大,是具体概念。变成名词形式就很清楚了,enormity叫做“罪大恶极”,immensity叫做“面积尺寸的巨大”。各举一个例句以说明问题:
I'm shocked by the immensity of this bridge.
I'm shocked by the enormity of this crime.

看下面一组“咬”
bite
sting
gnaw
peck
这几个词要用起来可是大有讲究。bite表示(狗)咬,sting表示(蚊子)叮,gnaw表示(耗子)啃,peck表示(鸟)啄。象这样的小词,写在文章里面,定会增色不少。

喜欢看电影的朋友们可以看下面这个常见的外国电影中的场景:两个人一起去饭店吃饭,一个非常能吃,一个食量比较小,那么吃完要付帐的时候,如果是胖子说,他一定会说“Let's split the cost.” 而如果是瘦子说话,他会小心翼翼地这样说“ Let's go dutch.” 那么这两个句子有什么区别么?当然有,但是一翻成汉语又瞎了,因为它们都叫做“分帐”。但是实际上区别很大,split the cost表示两人一起点菜,吃完一结帐是200元,各出100元。而go dutch是我们常说的AA制,经常用在吃快餐时,表达的意思是各自为自己点的东西付帐。现在再回想一下上面那个场景,可以理解那两个人为什么要那么说了吧 :)

再看一个场景。如果早上公司开会,老板冲你发火,说“桌上的帐单怎么没带来!?” 你小心翼翼,诚恳地说:“ Sorry, I neglected it.” 老板多半会原谅你,而如果你是斜眼看了他一下,冷冷地说 “I ignored it.” 那你多半就要被fire了。大家注意到这两个动词的区别了么?对了,neglect表示出于无意而忽略了,而ignore则表示有意视而不见。如果你一查书又瞎了,因为单词书上说,它们都叫“忽略”。

有关这个问题就谈到这里,下面来谈谈第二个问题,就是大家在背单词的时候,过分关注于一些只有一个意思的难词,长词,而通常忽视一些有很多个释义的小词,活词。比如汉语中有个万能动词,叫“打”,什么东西都能用这个动词来支配。英语中其实也有对应的万能动词,叫get,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小词,它至少有上百种不同的用法,而那些词汇量已经上万,或者背过无数个有十几个字母的单词的人,你们是否真正掌握了get的多种完全不同的用法呢?它可以表示买,表示理解,知道,表示生病,表示恢复健康,表示体育中的各种动作。。。。。。

象这样的小词数不胜数,下面举几个例子,看看大家了解的情况如何。比如ill,它可以和很多词合成来做形容词:我们说这个人待人很没有礼貌,叫ill-mannered,头脑简单,办事情经常是考虑不周的,叫ill-considered,比较闭塞,经常是信息不灵通的,叫ill-informed,饮食不好,营养不良叫ill-fed,如果家长都没什么文化,这样他比较没有教养,叫ill-bred。这些非常简单,又很形象的表达方法,大家可以平时注意多积累。

又比如,我手上有一张戏票,可以看三天内的戏,不然就过期了。我又比较忙,因此想给朋友,那么用英语怎么说呢?很多人绞尽脑汁,就是想不出合适的表达方法来翻译“三天内有效,不然就过期了”,或者就是把话说得非常复杂,其实大可不必。这里告诉大家一个地道的美国表达方式,叫The ticket is good for 3 days. 这个good一用,表义精确明了,而且显得非常简洁实用。

不知道大家是否经常看有关律师,打官司的电影。法官经常说“维持原判”,或者什么“维持一审判决不变”,那么这个“维持不变”要怎么翻译呢?其实也非常简单,千万别想复杂了,叫做The original conviction stands. 一个stand用在这里,是不是显得非常生动? :) stand作名词时还有一个很经典的用法,大家经常会看到路边有很多卖煎饼,或者羊肉串这样的小吃摊,那么小吃摊用英语怎么说呢?千万不要又把脑筋转到夹层里去了。 对了,非常简单,就叫做food stand,这里stand就表示路边的小摊的意思。

关于一词多义,这是英语中非常常见的现象,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且希望大家在背单词时一定要把一些常用词的多个意思都要很准确的记住。下面我出个很简单的词语看看大家掌握的怎么样。相信没有不认识court这个词的吧? 我能说出这个词的至少六个意思,看看大家是不是都知道呢?

1。 表示校园,就相当于campus
2。 表示法院。打官司英语叫go to court,注意不是去法院的意思。如果要说去法院要说go to the court
3。 表示场地,尤其指象羽毛球场,网球场这样的场地。预定场地叫book the court。
4。 表示“宫廷的,御用的”,御用诗人就叫做a court poet
5。 作动词,是candidate(候选人)经常做的事情,他们经常要court the votes,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讨好选民”,这样可以为他们拉选票啊。
6。 这个意思不好直接翻译,要结合后面的名词一起翻译。比如我们常说的”找死啊“英语就叫court death,外国电影经常会有这样的场面,你在马路上不小心撞了一个黑人壮汉,他回过头怒视着你,说一句 Wanna court death?当然,court这个词还不止这几个意思,比如它还可以表示求婚,但是这个用法已经太旧,现在都不用了。

有一本书如果大家有机会可以看一下,叫《学好17个动词走遍天下》,(名字我记得不是很精确,大概是这个意思) 里面就是介绍了最经典的,象get,make这样的动词在生活中的无数不同用法。

下面我们看看第三个问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触,就是单词背了一大堆,但是真正要用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着合适的,写出来的文章翻来覆去就那么一点词汇,要表达复杂,或者再精确一点的意思的时候,怎么样都觉得别扭。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大家对形容词或者副词的认识不够。有些描写常用的形容词,或者有形容词派生的副词,对写文章非常有帮助,应该多积累一些。

比如说天冷,很多人就说It's cold.那么很冷呢?It's very cold.非常冷呢?very very cold ? 不好吧。。。很多中国学生面临的问题就是副词的贫乏。只要表示很,非常的意思,就只会用very,这是非常要命的问题。有很多由形容词衍伸而来的副词,都可以很好的替代very。比如说天冷,我们可以说It's pretty cold.翻译过来叫“这天挺冷的”。或者说 It's extremely cold。 叫做“天真冷啊”。关于pretty,我还想说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也是外国电影中的常见场景。一对年轻情侣在大街上走,迎面走来一个年轻女孩子,这个女的就问的男的,“你觉得那女孩长得怎么样?” 男的就说 “She is pretty ...”然后观察身边女的表情,如果没什么变化,那么这句话就可以结束了。如果她面露愠色,赶紧补上一个单词 “...ugly.” 这个场景诠释了pertty作形容词和副词时的经典用法,不错吧 :)

说到人的相貌,这里问一下大家,如果说人长的难看,怎么说呢?ugly? 这太过了点儿,下面告诉大家一些比较诙谐的说法。如果这个人长得实在难看,可以说aesthetically-challenged,翻译过来叫做“美学上受到挑战的”,无论是口语还是写在文章里,都是很见功夫并且不失幽默的说法。也可以用interesting looking来形容长相难看,或者可以说 You have a face that would stop a clock. 都是很地道的表达方式,而且非常有趣。顺便说一句,如果要夸一个人好看呢,如果这个人是中年妇女,怎么说? pretty? beautiful? 这些形容年轻女性的词就不合适了,这里要用graceful。

下面再看看形容穷,穷可以用poor,那非常穷呢? very poor ? 应该尽量避免用very。一个很地道的说法是 He is notoriously poor. 这里注意千万不要把notoriously翻译成臭名昭著什么的,它就代表very,但是用起来显得比very生动得多。如果这个人还要穷呢,穷得一无所有呢?比如家里着了大火,现在什么都烧光了,怎么说呢?可以说 The fire left him destitude. 这里destitude用个文学化一点的词汇来翻译叫“赤穷”。

副词和形容词如果用得精确到位会给文章或者对白增色不少,影片《english patient》里就有一个人对他的朋友抱怨他工作尽管非常努力,但工资还是很低,他说"God damned! You know what, I work bloody hard but just got bird food!" (bird food表示他工资很少,就想小鸟的食物那么少,很形象生动吧:) 这里大家注意bloody这个词,这个词在英国是典型的4-letter word(脏话),那么 I work bloody hard 翻译成汉语要怎么样才精确呢? 我工作很努力? 这样没有体现出4-letter word的语境,我们结合口语场景,不妨翻译成“我工作真***努力”,是不是很贴切呢?大家看,这个bloody用得是不是很生动 ?

再看一个电影中的常见场景。你从小饭馆里出来,朋友问你这顿你花了多少,你说200。然后他惊呼:“你被宰了!(就是指这顿饭贵得太不值得)” 这么一个很简单的句子,用英语怎么表达?很简单,叫做 You've been overcharged! 这个overcharge,表义就非常精确到位。口语中还有很多类似的情况。比如表示冷热,酷暑怎么说?酷暑叫intense heat,那严寒呢?对了,也很简单,intense cold,注意这里的形容词。比如表示好,不要总是It's good ! It's great! 可以说 It's marlevous!(太棒了),(amazing,incredible都可以),或者用fabulous,比如说 It's a fabulous classroom! 形容人漂亮,可以说You are so gorgeous today ! 或者用dazzling,awesome(美式用法)都是好的。象这样的形容词,要多积累,才能够不断丰富表达。这里给大家欣赏一句伟大的哲学家罗素在他自传里的话。罗素在自传的序言中写到他生命中的三个passions,其中一个是love,他说: I have sought it (指love), next,because it relieves loneliness ---- that terrible loneliness in which one shivering consciousness looks over the rim of the world into the cold unfathomable lifeless abyss.建议大家有时间可以看看这篇序言,短短几百字,写得非常漂亮,精彩。

接下来简单看看动词和名词。动词用得精确可以使写出来的语言很上档次,比如说“幸运女神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这个“垂青”该怎么翻译呢?一些人又要绞尽脑汁想了,甚至复杂的GRE词汇都想出来了,但是都觉得不好。看看地道的翻译 Chances only favor prepared minds. 这个favor一用,大家是不是依稀能够看到语言大师林语堂前辈的风范了呢?又比如说,很多人写文章一开头说“新时代来临了”,但是这句话总写不好,只能写成 A new epoch is coming. 这样写就很没有文采,大家看下面这句话: A new era is tiptoeing nearer. (一个新的时代正掂着脚向我们悄悄地走来了) 仅仅一个动词的变化,一下子就上了好几个档次。

下面看看大家动词的使用能力如何。比如我们要说“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该怎么说呢?注意动词的使用, 用 Tears blurred my vision. 怎么样?您答对了么?不对没关系,再看看下面这个表达。“这里的美景让我陶醉”,该怎么说呢? 应该是 The beauty here intoxicate me.怎么样? 体会到动词的正确使用的重要意义了吧?

最后看看名词。主要是一些生活中的词,和一些合成词。这些词不一定出现在单词书上,但无论是对留学,还是到国外生活都是很重要的。从近期目标来说,对IELTS的听力也很有意义。因为IELTS听力中经常会要听写一些非常生活化的词汇。比如现在大家都吃绿色食品,那绿色食品英文怎么说呢?叫organically-grown food. 有北京来的么?北京的特产是果脯,那么果脯怎么说?叫preserved fruit。放假了,学生都要回家,火车站顿时出现好多票贩子,这些人叫scalper。如果不想坐火车,也可以坐巴士回家,有种巴士叫双层巴士,双层巴士怎么说?叫做double decker。在巴士上可以开开玩笑,那么恶作剧怎么说呢?叫practical joke,注意千万别把practical joke翻译成“实用的笑话”啊 :)

好了,这个问题谈到这里,接下来我要说一个背单词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搭配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就是说在背一个单词的时候,一定不能孤立地背,至少要把常与之搭配的词要记住才行。举个简单的例子吧,比赛叫competition,我们常说激烈的比赛,“激烈的比赛”怎么说?这下又要想死了,想了半天想出一个fierce,多出现在国内的英文报刊。那么外国报纸上怎么说呢,叫ferocious competition。你看,如果你只记住competition,而不知道常用来修饰它的ferocious,那么无论是读报纸,或者自己写文章,都有很大困难。

再比如说complexion,这个词是脸色的意思,光记这个词而不注意记住常用来修饰它的词就不行。比如你想说他肤色比较黑怎么说?black complexion ? 如果你这么说,他听了要和你玩命我可不负责任啊。应该说dark complexion,那么如果要说这位小姐肤色很白呢?很多人这下大概又要想当然了,你老兄刚才说不能用black,现在肯定也不能用white,想来想去,就用pale吧。这下又完了,pale表示苍白,是她身体不好,生病了,才会脸色苍白的。你这么一说,把人家小姐吓得赶紧跑去医院检查去了。正确的表达方式是fair complexion。大家看,正确的搭配是多么重要!

下面简单考大家几个常见的搭配,看看掌握的情况怎么样。比如我致欢迎词,说欢迎各位贵宾的光临,怎么表达贵宾呢?guest是客人,所谓贵宾就是与普通的客人有所区别的人,对了,叫distinguished guests。一位贵宾出手非常大方,一上来就给今天的晚会赞助,开了一张支票。支票叫check,那么开支票怎么说呢? open? 肯定不对,叫draw a check。结果那个贵宾突然居然就挂了,警察闻讯赶来,一看就说这肯定不是自杀(suicide),是他杀,那么“他杀”怎么说呢?是这样说的:It's a foul play. 对了,foul play就表示“谋杀”。接下来要出示证据,证据叫proof,那出示证据怎么说? 叫produce proof,这里插一句,proof这个词比较的informal,在法庭上是不能用proof,那么在法庭上的证据怎么说呢?法庭上口头证据叫testimony,书面的证据叫affidavit(或者叫deposition),关于testimony,还有一个经典用法,叫“见证”,举个例句: This building is testimony to his talent. 好了,扯远了,再回来看案发现场,找到了凶器,武器叫weapon,那么凶器怎么说?什么样的武器叫凶器呢? 注意正确的表达方式,凶器叫lethal weapon (lethal 是致命的意思)。凶器一找到,凶手马上就垂头丧气了,垂头丧气怎么说呢?这个词本意是形容大公鸡在沮丧时低着头,把鸡冠子垂下来的样子,鸡冠子叫crest (喜欢佳洁士牙膏的朋友对这个词一定不陌生吧 :),那么垂头丧气的就叫crest-fallen,很形象吧?调查过后,原来谋杀的动机是因为家庭暴力,暴力叫violence,那家庭暴力怎么说?正确说法是domestic violence。大家都看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吧?就算看在梅婷在剧中楚楚可怜的形象的份上,也一定要记住这个词,domestic violence

其实搭配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大家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高度,高度重视。这里就不多说了,最后再讲一个吧,比如约会叫date,初次约会不叫first date,地道的说法是blind date,很形象的表达,因为初次约会确实从某种角度来说是盲目的。看过《friends》(六人行)的朋友一定会想起女主角羞答答地说It's my blind date.那个场景吧。

好了,last but not least,最后讲一下有关习语的问题吧。习语是任何一种语言中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人对这门语言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我们拿汉语为例吧,广东人说漂亮叫“好靓”,北京人叫“倍儿漂亮”,这其实就是习语,你不这么说,一听就知道你不是这地方的人。英语也是一样,很多词都有与它相关的习语,如果不掌握这些习语,别人说话你就听不懂,别人写的文章你就看不懂,往往还会闹笑话。

比如有个习语pop the question to sb.表示向某人求婚的意思。这天一个女的回到房里,很兴奋地对室友说“He pop the question to me just now.” 结果这个室友不懂这个习语,听了以后傻乎乎地问了一句 "What kind of the question was that?" 又比如有个习语, be expecting 意思是怀孕了。 老公下班,老婆温柔地对他说 "I'm expecting." 老公听了不懂,接着问一句 “ expecting for waht ?” 象这样因为不了解习语所闹的笑话比比皆是。

如果真要说起习语来,一天一夜也说不完,我个人认为,积累习语的最好办法就是多看外国的电影和电视剧。电影就不说了,电视剧最好是看sitcom(情景喜剧),我个人推荐《成长的烦恼》和《六人行》。

其实我是不愿意谈什么所谓方法的,因为我一向认为,无论什么方法,只要能记住这个单词就是好方法。但是如果非要说的话,那我就简单说两点吧。

第一,我个人坚持认为,与其用眼睛背,不如用耳朵背。我曾经在有关听力提高的帖子里提到过阅读词汇量和听力词汇量这两个概念。其实对于语言学来说,一个人的听力词汇量是绝对不应该少于他的阅读词汇量的,并且有一种人他的听力词汇量比阅读词汇量要大的多。这种人是什么人呢?对了,是文盲。他们能听能说,但就是不会读写。可是我们学外语时却出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就是绝大多数人的阅读词汇量比听力词汇量要大得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说清楚的,但是既然已经这样了,如果再用眼睛背单词,而不是用耳朵的话,势必会造成阅读词汇量渐长,听力词汇量停滞不前,那么两者之间的gap不就越来越大了么?因此,我强烈推荐无论用什么样的单词书,都应该先不看书,光听它的配套磁带,先把单词都听熟了,实在听不出来的单词再翻书核对。因为耳朵认识的单词转化成眼睛认识是非常容易的,但反过来恐怕对很多人来说会非常困难。

第二,少量多次原则。每次背单词的时候不要一次背太多,而要在一天之内,甚至是一周之内,一月之内的其他时间大量重复复习,因为遗忘实在是个巨大的敌人。我觉得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这里就不赘述了。

关于如何选购单词书,我实在没什么发言权。因为我自己用过的单词书并不多,不过我还是有一些原则可以向大家介绍一下。首先就是书不要太厚,太厚会增加挫败感,削弱自信心。其次是书中不认识的单词不宜太多。这是我个人的深刻体会,我当年背起TOEFL词汇来非常得心应手,因为我认识书中七成以上的单词,但背红宝书则非常郁闷,越背越想吐。最后一点是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有英文释义和例句。英文释义的重要性我前面都说了,例句主要有两个用处,一个是帮助了解这个单词的正确用法,另一个是帮助了解正确使用这个单词的语境。有关tips就说这么多吧,如果非要我推荐一本,我首选韦式的《vocabolary builder》,是一本绿色封面的书,应该各大外文书店都有出售。建议买原版的,里面应该是一个中国字都没有的。

OK,gotta stop here,hopefully it can be of some help ~~

祝大家的词汇量与日俱增!!

张晓楠:如何提高英语听力

猴哥excel背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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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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